广东省民政厅2023年度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2024/6/28 23:00:00 122阅谐婚姻建设计划项目800万元。(1)项目实施情况。用于支持汕头、梅州、惠州、汕尾、肇庆、潮州、揭阳、云浮等8个市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支出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市斗门区、江门市新会区、阳江阳春市、云浮市云城区婚俗改革建设项目。
(2)项目效益情况。项目的实施,大力推进了婚俗改革实验区建设,提升了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通过搬迁或升级改造,增加了婚姻登记机关办公面积,有效提高了婚姻登记机关的办公条件及硬件服务水平,提高了窗口办事效率和质量。
3.殡葬服务设施工程长青计划项目2,900万元。
(1)项目实施情况。用于支持梅州、江门、湛江、清远、潮州等5个市建成公益性安葬(放)设施8个,支持河源、梅州、湛江、潮州等4个市升级改造公益性安葬(放)设施28个,支持湛江、潮州等2个市新增骨灰安放格位13,035格。
(2)项目效益情况。项目的实施,大力推进了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布局,有效提升了殡葬服务保障能力。
4.儿童福利保障体系建设工程项目3,100万元(其中未成年人保护建设工程和儿童福利机构标准化建设示范工程2,000万元、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1,100万元)。
(1)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安排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3,100万元用于大儿童保障体系建设。其中用于未成年人保护建设工程和儿童福利机构标准化建设示范工程2,000万元、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1,100万元。
①未成年人保护建设工程和儿童福利机构标准化建设示范工程2,000万元。其中,支持广州市130万元、韶关市700万元、江门市630万元打造儿童福利机构标准化建设和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地区,发挥示范效应,先行先试,探索示范经验;资助汕头市80万元、河源市30万元、梅州市205万元、阳江阳春市10万元、清远市215万元用于承担区域性集中供养改革任务的儿童福利机构以及地市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新建、改扩建、修缮、购置升级设施设备,推动机构养育、医疗、教育、康复、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
②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1,100万元。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的通知》(民函〔2021〕68号)和《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省级评价情况的通报》(粤民办函〔2022〕29号),对全省10个已积极申报示范创建地区(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白云区、深圳市龙华区、东莞市、江门市江海区、梅州市大埔县、佛山市三水区、中山市坦洲镇、肇庆市广宁县、韶关市曲江区)给与奖补,按每个申报地区资助50万,共500万元;对尚未申报示范创建的其余12个地市(珠海、汕头、清远、惠州、河源、潮州、汕尾、湛江、茂名、阳江、揭阳、云浮)给予资金支持,每个地市资助50万元,共600万元,鼓励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着力创建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机制有效、措施有力、服务规范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示范地区,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有关基础设施设备,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服务功能。
(2)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加强了广州、韶关、江门儿童福利机构基础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推动了机构养育、医疗、教育、康复、社会工作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完善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基础设施设备,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保护服务功能。完善了汕头、河源、梅州、阳春、清远儿童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夯实了区域性集中养育基础,提升了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医疗、教育、康复、社会工作综合服务能力。
5.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500万元。
(1)项目组织实施情况。支持明天计划资金500万元,分配给广州市18万元、深圳市90万元、汕头市18万元、佛山市16万元、韶关市12万元、河源市10万元、东莞市90万元、中山市20万元、江门市17万元、阳江市9万元、湛江市34万元、茂名市65万元、肇庆市10万元、清远市15万元、潮州市5万元、揭阳市3万元、云浮市3万元;分配给省直管县仁化县1万元、龙川县20万元、徐闻县5万元、廉江市36万元、连山县1万元、连南县2万元,为孤儿诊疗、康复、特殊药品、辅具器具配置、体检、住院服务等费用提供资金资助。
(2)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本年度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共使用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明天计划资金383.43万元,其中诊疗521人次(含住院服务费),康复79人次,辅具器具199人,体检1,129人,脑瘫康复示范基地康复24人次,惠及孤儿1,952人次。
6.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以下简称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资金3,200万元。
(1)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资助粤东西北地区12个市及惠州市、肇庆市、江门市实施双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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